根据陕教高办〔2022〕19号文件《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 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我院结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学院专业发展规划和师资情况、办学条件等,组织校内外专家审议,严格论证了拟新设专业必要性和可行性,研制人才培养方案,对各教学单位拟申报的新增专业及撤销专业进行审核,现决定撤销文化产业管理专业,拟申报四个新增专业申报,具体名单如下:
专业名称 |
专业代码 |
专业类 |
美术教育 |
130413TK |
美术学类 |
表演 |
130301 |
戏剧与影视学类 |
文物保护与修复 |
130409T |
美术学类 |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
130103T |
艺术学理论类 |
公示期为2022年7月19日-7月25日。若对评议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将署名意见提交教务处教学科。
联系电话:029-88229714
联系人:张乐
教务处
2022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