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教高办〔2022〕19号文件《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 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我院结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学院专业发展规划和师资情况、办学条件等,组织校内外专家审议,严格论证了拟新设专业必要性和可行性,研制人才培养方案,对各教学单位拟申报的新增专业及撤销专业进行审核,现决定撤销文化产业管理专业,拟申报四个新增专业申报,具体名单如下:
 
  
   专业名称  | 
   专业代码  | 
   专业类  | 
  
  
   美术教育  | 
   130413TK  | 
   美术学类  | 
  
  
   表演  | 
   130301  | 
   戏剧与影视学类  | 
  
  
   文物保护与修复  | 
   130409T  | 
   美术学类  |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 
   130103T  | 
   艺术学理论类  | 
  
 
公示期为2022年7月19日-7月25日。若对评议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将署名意见提交教务处教学科。
联系电话:029-88229714
联系人:张乐
教务处
2022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