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培训背景及特点
(一)、项目简介
《“一带一路”主题综合材料绘画创作人才培训》项目充分发挥地域优势,统筹综合材料绘画及“一带一路”相关资料,调度国内综合材料绘画领域顶尖教学资源,不断在国际文化互动中强化民族文化的坐标属性,培育基于主题性的综合材料绘画创新人才。依托“一带一路”的主题内涵,借助综合材料绘画极富表现力的美术形式,培养学员的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强文化认同感与归属感,弘扬主题所承载的历史文化及新时代精神。将综合材料绘画的培养成果落点在“一带一路”主题上,一方面是围绕其进行宣传、展现与表达,传播中国文化和艺术理念;另一方面是依托其生成综合材料艺术创作新方法以及与国际接轨的人才培养范式,提升中国艺术家在国际艺术领域的地位和影响力,拓展对话空间。
(二)、国家艺术基金简介
经国务院批准,国家艺术基金(英文名称为China National Arts Fund, 英文缩写为CNAF)于2013年12月正式成立,旨在繁荣艺术创作,培养艺术人才,打造和推广精品力作,推进艺术事业健康发展的公益性基金。国家艺术基金的资金,主要来自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同时依法接受国内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捐赠。国家艺术基金坚持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尊重艺术规律,鼓励探索与创新,倡导诚信与包容,坚持“面向社会、公开透明、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工作原则。
(三)、项目主体简介
西安美术学院是西北地区唯一一所高等美术院校,与共和国同龄。目前拥有美术学、设计学和艺术学理论三个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获首批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获批美术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全国学科评估获得A、B+和B档成绩。2023年获批艺术学、设计学两个一级学科博士学术学位授权点及美术与书法博士、设计硕士两个专业学位授权点。建校来,立足延安精神,传承红色基因,秉承“艰苦创业,追求卓越”精神,恪守“弘美厚德,借古开今”校训,发挥地域优势,突出西部特色,逐渐形成基础雄厚、结构合理、特色鲜明的美术教育体系。学院注重弘扬中华文化,展现国家意识。近年来,先后承担了135项国家级、教育部等研究项目。获得国家社科基金25项,国家艺术基金84项,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重大项目1项。编写“十五”“十一五”“十二五”规划教材12部,国家级、省级优秀教材19部;获得“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4项,“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25 项,“陕西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50项,陕西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优秀成果奖三等奖2 项。陕西省美术奖共计14项,截至目前,已获得国家级、省部级科研创作类奖约1200人次。
二、培训安排
(一)、培训时间及实施地点
根据《国家艺术基金申报指南》和《项目申报协议书》的相关规定,本项目培训总时长为120天,集中培训35天,计划招生30人。
阶段 |
时间 |
地点 |
时长 |
第一阶段 |
2026.07.03-2026.07.21 |
西安美术学院长安校区 |
19天 |
第二阶段 |
2026.07.22-2026.07.29 |
西安、张掖、敦煌三地历史文化、地理地貌、风土人情考察 |
8天 |
第三阶段 |
2026.07.30-2026.08.06 |
西安美术学院长安校区 |
8天 |
1.集中授课地点:西安美术学院长安校区
2.考察采风地点:西安、张掖、敦煌。
(二)、课程设置
课程体系依托前沿教学理念,构建“主题介入—视野拓展—观念把控—艺术引领—技能提升—创作实践”的递进式培养模式,形成“文化融合性、材料实验性、技法多元性”的核心教学优势。
课程内容包括“一带一路”沿线文化符号解析、跨地域材料语言融合、综合材料绘画当代语言研究等专题课程,以及主题性综合材料绘画创作小稿实验、三地艺术考察、结项展览等。
(三)、师资力量
本项目依托西安美术学院学科研究资源,同时聘请国内知名专家,组建了高水平师资力量,部分师资如下:
姓名 |
专家简介 |
朱尽晖 |
西安美术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陕西省美协主席,中国美协综合材料绘画艺委会主任。 |
尚辉 |
中国美协理论委员会主任,中国美协《美术》杂志社原社长、主编,博士研究生导师。 |
张敢 |
清华大学美术学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清华美术》主编,中国美协理论与策展委员会副主任。 |
杨劲松 |
中国美术学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中国美协综合材料绘画艺委会原副主任,浙江美协综合艺术委员会主任。 |
冯斌 |
四川美术学院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中国美协综合材料绘画艺委会原副主任。 |
贺丹 |
西安美术学院原副院长、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中国美协油画艺委会副主任,陕西美协油画艺委会主任。 |
李青 |
西安美术学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陕西美协美术理论委员会主任。 |
陈焰 |
中国美术学院绘画艺术学院综合绘画系主任、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中国美协综合材料绘画艺委会副主任。 |
曹兴军 |
中国美术学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 |
唐承华 |
中央美术学院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中国美协综合材料绘画艺委会副主任、秘书长。 |
孟宪德 |
哈尔滨师范大学美术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长江学者特聘教授,中国美协综合材料绘画艺委会委员。 |
郭志刚 |
西安美术学院跨媒体艺术系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中国美协综合材料绘画艺委会副秘书长。 |
项仕中 |
西安美术学院造型艺术部主任、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 |
吴端涛 |
中国美协《美术》杂志编辑部主任,中国美协理论与策展委员会副秘书长。 |
杨洋 |
中央民族大学美术学院中国画系博士研究生导师,中国美协综合材料绘画艺委会委员。 |
王玉华 |
济南大学美术与设计学院美术系副主任、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山东美协综合材料绘画艺委会副主任。 |
王雷 |
浙江师范大学“双龙学者”特聘教授,西安美术学院客座教授,中国工艺美术学会纤维艺委会副主任。 |
丁志伟 |
西安美术学院跨媒体艺术系硕士研究生导师,一级美术师,中国美协综合材料绘画艺委会委员,河南省美术家协会理事。 |
张乐 |
西安美术学院跨媒体艺术系综合材料绘画教研室主任、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中国美协会员。 |
孙锦谊 |
西安美术学院跨媒体艺术系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 |
董亚娟 |
西安美术学院造型艺术部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陕西美协综合材料绘画艺委会主任。 |
(四)、培训成果形式
A. 结项展览:举办“一带一路”主题综合材料绘画创作成果展;
B. 著作1部:结合本项目,将具有学术价值、文献意义的材料进行汇集,出版著作;
C. 教学视频:培训过程的影视记录。包括上课、讨论、考察等环节;
D. 总结报告:根据培养实情,撰写总结报告。
(五)、成绩考核
成绩评定主要针对学员课业完成的质量进行打分,具体标准(以百分计):出勤占20%;阶段创作(草图、创作方案、作品小样等)占20%;最终完成实践创作作品占40%;方案论述与研讨占20%。经评定、考核合格后,可获得由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颁发的《结业证书》。
三、培训对象遴选
本培训项目面向全国招生,择优录取学员30名。招生范围为全国高校艺术类方向的教师、职业艺术家等青年艺术人才。学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所录取学员年龄原则上不得超过45周岁;
2.政治素质高,善于学习和创新,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恪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3.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 在本行业具有一定影响力,获得省级以上奖项或承担省级以上研究课题且成果较为突出的;
(2) 取得本专业副高级(含副高级)以上职称的;
(3) 取得与本专业相关硕士研究生学历或连续从事本行业工作满10年以上,且有较大发展潜力的;
4.学员须获得所在单位批准和支持,以保证培训期间无特殊情况不得缺席;
5.未参加过国家艺术基金同类项目培训。
主办方根据报名者提供的材料择优录取并上报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审批备案。
四、学员管理
学员集中培训期间的管理按照《西安美术学院培训管理规定》执行。集中培训期间,学员与项目主体签订管理责任协议,明确双方责任,与培训学习无关的其他问题,责任由学员自行承担。
在培训中学员发生下列任一情况,项目主体即时解除其参训资格,该学员不予结业,不发放结业证书:
1.严重违反国家法律和培训有关规章制度的;
2.培训期间发表违反党和国家大政方针、政策,损害党和国家形象,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及其他不当言论的;
3.在学习中给培训造成不良影响和重大经济损失的;
4.严重违反项目主体制定的管理制度,经多次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
5.在学习、创作实践中,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成果的;
6.无故旷课,或出勤天数不足培训总时长90%的;
7.中期或结业考核成绩不合格的;
8.其他不予结业的情形。
对因个人原因不能完成培训任务的,项目主体可做退学处理,如培训进度未超过总集中培训时长的五分之一,项目主体可从未录取学员中按次序补录。
五、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6年5月31日24:00前(以收到邮件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名方式
1.采取自愿报名,报名截止后,项目组将组织专家按国家艺术基金相关规定,按照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学员遴选;
2.请申请者下载招生简章附件相关报名材料,严格按照要求如实填写、提交(见附件1);
3.报名流程:提交报名表及相关材料→资格审查→录取通知→报到入学;
4.初审一律采用电子版报名,请对照要求认真准备。请使用正式扫描件,将所有报名材料打包压缩后以邮件附件形式发送至报名邮箱artzhcl@163.com,邮件名称及压缩包请命名为“姓名-工作单位-“一带一路”主题综合材料绘画创作人才培训”。
(三)、报名材料
1.报名表(见附件1),由本人签字、推荐单位盖章后扫描为PDF版本;
2.身份证(正反面扫描至一页,PDF版本);
3.个人近期正面一寸蓝底免冠照片及电子版(JPG格式,命名为:姓名-单位-出生年月);
4.符合报名条件的相关支撑材料(最高学历证书、最高学位证书、职称证书、作品入选及获奖证书等复印件、其他能够体现本人学术水平与能力的材料),同一证书扫描至同一页A4纸页面,多个证书请排序并标注证书名称,以PDF版本提交;
5.个人代表性原创作品:提供8—10张个人作品,作品必须为本人原创,可附带简要作品介绍,本人汇编成PDF文件与报名表统一发送至报名邮箱,文件大小不超过50MB;
6.有工作单位的需提供单位出具的脱产学习证明(见附件2,须加盖单位公章)。
(四)、录取方式
对于入选学员,项目组以电话、邮件的方式发放录取通知,请务必保持电话畅通,并于指定日期到西安美术学院指定地点报到。收到录取通知未回复者,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录取依次递补。
(五)、报到方式
培训报到时间:2026年7月2日8:30-17:00
集中培训报到地点:西安美术学院长安校区
(六)、其他有关要求和注意事项
1.培训费用:
本项目为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参加培训学员在培训期间的往返一次交通费、培训期间的食宿、学习费用均由项目主体承担。参训期间由学校统一安排食宿。学员不得随意出入其他人员聚集的餐饮、娱乐等场所。关于交通费报销请参见附件3《学员往返交通费报销说明》。
2.联系方式:
(1)联系人:董老师 18092332076
(2)通讯地址:
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含光南路100号西安美术学院(邮编710065)
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神禾一路3000号西安美术学院长安校区(邮编710100)
3.每位学员应保证所提交的证明材料真实有效,若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录取资格,并追究其相关责任;双方本着诚信的原则,凡参加本项目的学员,均视为已确认并遵守招生简章的各项规定。学员在培训期间的管理按西安美术学院有关管理条例执行。同时学员与项目主体签订培训期间管理协议,项目主体对培训成果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发布等使用和宣传权。
4.本招生简章最终解释权归项目主体西安美术学院所有。
(责任编辑:邢书磊 / 编发:问帼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