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XMZB-2024-1109
2.项目名称:西安美术学院“第十届尖峰训练营”项目
3.预算金额:9.6万元,供应商报价大于等于预算金额的,其响应文件作为不实质性响应,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4.采购需求:
服务内容 |
最高限价 |
数量 |
单位 |
所属行业 |
西安美术学院“第十届尖峰训练营” |
9.6万元 |
1 |
项 |
会议 培训 |
具体参数要求详见附件。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凡有能力提供本文件所述产品及服务的,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且符合本文件规定资格要求的国内供应商均视为合格的应标商。
2.供应商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同时其响应产品或服务也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函);
4.供应商需提供近三年经济行为未受到起诉的证明材料(提供企业出具的无诉讼承诺书);
5.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记录名单,并且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资格审查现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6.满足下列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优先考虑:
(1)有高校同类项目合作商优先考虑;
(2)导师拥有博士学及海外500强企业管理经验;
(3)团队拥有精益创业相关资质证书;
7.为了保障学生数据安全,投标人不得有外资背景。投标人须满足《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中规定的之外的领域。
三、供应商报名
时间:即日起至2024-11-11 17:00:00 止(节假日除外)
地点:西安市雁塔区含光路 100 号西安美术学院学生处
报名资料:请携带供应商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四、响应文件递交及询价采购会议
时间:2024-11-15 15:00:00 (暂定)
地点:西安市雁塔区含光路 100 号西安美术学院大学生活动中心一楼会议室
五、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西安美术学院
地址:西安市雁塔区含光路 100 号西安美术学院学生处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029-89564824
西安美术学院
2024年11月8日
(责任编辑:邢书磊 / 编发:问帼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