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美术学院.工会
关于举办陕西省职工书法美术优秀作品展的通知
各分会:
根据陕工办发[2011]14号文件之精神,为了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90周年。进一步丰富广大职工的文化生活,调动和激发全省广大职工的创作激情和工作热情,不断用先进文化团结、鼓舞、激励全省广大职工,陕西省总工会决定近期举办陕西省职工书法美术优秀作品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与单位
(一)主办单位:陕西省总工会 陕西省职工文联
(二)承办单位:陕西省职工书法家协会
陕西省职工美术家协会
陕西省美术博物馆
(三)协办单位:中国职工书法家协会
陕西省书法家协会 陕西省美术家协会
陕西省地税局工会 陕西省邮政文联
西安碑林博物馆 西安铁路局文联
西安市边家村工人文化宫
二、展览要求
(一)征稿对象:
全省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工会会员和职工。
(二)作品要求:
1.书法类作品,仅限毛笔书法,书体不限,尺幅不超过6尺,不小于4尺斗方,竖幅为宜。篆刻作品6—8方,附边款2方,粘贴在4尺3裁竖式印屏上。草书、篆书、篆刻做平须另附释文。
2.美术类作品,国画类别不限,尺幅不超过6尺,不小于4尺斗方;油画外框不超过1.8米;版画不超过1米;水粉、水彩不小于四开。
3.书法,美术应是创作作品,谢绝临摹作品。油画作品自行装框;其余作品不需装裱,由主办方统一装裱。
(三)评审办法:
本次展览的评审工作由陕西省职工书法家协会、陕西省职工美术家协会组织实施,将邀请省内著名专家担任评委,公开、公平、公正的进行评审。
(四)奖项设置:
1.书法类作品,设置一等奖5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20名,优秀奖若干名;美术类作品,设置一等奖5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20名,优秀奖若干名;同时,评出优秀组织奖若干名。
2.对一、二、三等奖获得者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对入展作者颁发优秀奖获奖证书;获奖名单在陕西工人报、劳动者艺术网等媒体上刊登。
3.获奖作品结集出版《陕西省职工书法美术优秀作品展获奖作品集》,入展者赠书一册;凡入展作者可直接加入陕西省职工书法家协会、陕西省职工美术家协会。
(五)展览时间:2011年5月15日——5月18日
(六)展览地点:陕西省美术博物馆
(七)收稿时间:2011年4月12日前将作品及报名表送院工会办公室。
(八)注意事项:
1、书法、美术作品须用作者真实姓名(笔名请注明),不得涉及他人著作权,每人报送不超过2幅。
2、报送时须认真填写报名表(附表1),并用铅笔在每件作品左下角背面注明:题目、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单位、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同时附作者身份证复印件1份。
3、展览结束后作品退还,在2011年7月18日前由各单位统一前来领取,过时不退。一、二、三等奖获得者退还作品时须复制原作品一件交出资方收藏。
4、本次展览不收取任何费用。
附件:陕西省职工书法美术优秀作品展个人报名表
院 工 会
2011年3月31日